□ 吴维中 许心凌 周 霖
福建检验检疫局围绕国家质检总局“十二字方针”,紧扣“单项争第一、综合创一流,努力打造口岸业务强局和服务海西示范局”的总目标,在系统率先试行电子监管系统,实现了“五项首创”,使福建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电子监管“两个100%”的行政省份,并建立了以集中审单系统、电子监管系统、电子闸口系统为主线的福建电子检验检疫平台。
一、电子监管与检验检疫业务充分结合
(一)形成了“齐、早、快、勤、好”的工作氛围
1.思想“齐”,局领导高度重视电子监管工作。福建检验检疫局局长高玉潮指出,电子检验检疫平台建设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检验检疫监管业务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通过对业务工作的全面电子化,实现提速减负和科学监管是发展的大趋势。为此,福建检验检疫局成立了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快速、有序地推进电子监管系统应用。
2.部署“早”,迅速实现电子监管全覆盖。2012年1月,福建检验检疫局启动进出口电子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2012年5月10日,实现辖区所有分支机构所有进出口货物电子监管全覆盖,完成辖区所有企业及货物“两个100%”目标。
3.协调“快”,辖区内系统与业务有效衔接。各业务部门主动适应电子监管系统应用,以建立“具有福建特色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为总体目标,全力促进业务与系统的深度融合,电子监管系统建设成效凸显。
4.沟通“勤”,及时报告使用情况和优化建议。福建检验检疫局向国家质检总局报送了多份电子监管系统推广运行情况报告,以及数据回写机制、运行机制和拦截机制等17项问题及建议。
5.效果“好”,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电子监管系统设计方面的生产批号自动拟制换证凭单溢出等10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电子监管系统愈加契合业务管理工作。
(二)采取6项工作措施
1.建章立制。印发《进出口电子监管工作规程》和《进出口电子监管作业指导书》,以规范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和运行。
2.基础数据维护。业务管理处发布监控表单7445条,分支机构设定抽批规则28026条。
3.快核应用。实施“机审快核”优化模式的企业3776家,覆盖率达71.2%。
4.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17条,国家质检总局采纳并通过系统升级解决10条。此外,有多人参与了国家质检总局ECIQ项目组工作。
5.指导操作。编制业务管理处版操作指南和分支机构版操作指南,指导系统操作。
6.宣传培训。开展电子检验检疫下基层活动,编发《电子监管系统知识90问》等学习资料,形成良好的学习应用氛围。
(三)取得明显成效
1.实现“三赢”。一是加快通关速度,节约企业成本。建立具有福建检验检疫局特色的通关模式,其中最优模式比传统通关模式节省5个环节的人工操作,整个通关过程最快仅需5分钟左右。二是节省检力,提升工作效率。运用电子监管系统进行快速核放和自动审单,对报检数据规范、产品检验项目等信息进行电子审核和放行,给一线部门减轻工作压力。三是转变业务模式,强化管理。建立“集中管理”的理念,通过对报检要求、查验要求及风险管理要求等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置,形成根据审单辅助决策参数、预警式布控进行指令性查验和流程跟踪的全新检验检疫管理模式,确保管理工作的统一性、时效性、针对性和规范性。
2.防范6项工作风险。一是防范报检数据格式错误风险;二是防范资质证书失效报检风险;三是防范疫情疫病预警风险;四是防范企业违规申报风险;五是防范报检随附资料不全风险;六是防范随意抽批送检风险。
3.提升9个方面的综合管理水平。运用电子检验检疫平台,将传统的企业分类管理、信用管理、日常监督管理、抽批管理、送检管理、认证认可管理、报检批合格评定、生产批监控、产品风险管理等9个方面的管理工作进行电子化,通过电子系统对报检批的生产企业、产品、预警信息等内容进行综合判定,使进出口货物检验放行更加科学、快速、高效。
(四)电子检验检疫平台与业务管理模式的结合与创新
1.创新优化出口货物模式。系统内首创对出口货物检验检疫业务流程模式进行优化,运用电子信息化平台,将通关业务模式优化为常规模式、检务放行模式、机审快核模式和系统放行模式4种,大大提高了通关效率。
2.创新资质证书校验机制。系统内首创以审单规则维护方式实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备案证明、出口玩具等5类产品质量许可证、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证书的电子校验,有效防范无证报检、过期报检等违规行为。
3.提高原产地证签证率。系统内首创利用集中审单系统提醒企业积极申领原产地证书,对ECFA、东盟、亚太、中智、秘鲁、新加坡6种原产地证书“双重提示”,通过布控信息和电子回执,提醒检务人员和企业相关申领信息。
4.自主编写集中审单规则。累计编写审单规则370条,数量居系统第4位;根据业务需求自主编写具有福建检验检疫局特点的审单规则,进一步发挥集中管理功能。
5.信用管理对接集中审单。系统内首创利用规则维护方式实现“进出口企业检验检疫信用管理系统”与“集中审单系统”的对接,系统自动提示企业信用情况,既有助于提升工作质量,也助于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和主题质量意识。
6.绩效考评,规范管理。将电子监管抽批抽中的报检批实施人工干预监管放行的比率定义为电子监管人工放行率,并纳入绩效考评指标,规范监管放行操作流程。
7.科技立项,理论研究。发表《建立集中管理理念 推进通关模式改革》等多篇文章;承担福建省政府科研课题“信息化条件下新型政务工作模式研究”子课题及福建检验检疫局“电子检验检疫通关模式研究”课题。
二、在电子监管应用过程中的思考与感受
(一)电子系统与业务工作充分衔接,才能实现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的科学监管功能
目前,电子化操作与人工执行重复劳动现象仍然存在。因此,业务模式改革要与电子化系统紧密契合,管理规定和业务流程应明确电子系统的操作实现方式,形成“使用系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系统”的良性循环。
(二)业务系统归并势在必行
由于业务系统较多,管理及操作不太方便。此外,因数据库结构和格式存在差异,各系统间的信息共享和互动反馈不足。因此,需建立统一的电子化平台,集中整合各个业务电子化功能,减少业务流程的重复路径,提高工作效率。
(三)业务系统中各部门的互动功能可进一步提升
目前业务系统比较注重对生产企业及报检批的监管,而业务管理处和执行部门之间的互动和监督功能较为薄弱,对于管理规定的执行不能快速地下达一线部门,而一线部门的执行情况和意见也不能及时反馈到管理部门。因此,应通过业务系统实现各部门的信息互动和反馈,这将大大提高管理执行效率。
(四)利用电子平台建立独立的检验检疫执法体系平台
平潭综合实验区电子口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福建省政府建设“自由岛”的信息化手段。福建检验检疫局主动参与平台方案的规划,提出检验检疫“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监管理念,积极建设检验检疫独立执法体系和信息化监管平台。
《中国检验检疫》2013年1月刊